漳州市

漳州市妇联党组书记黄淑红优化生育环境,提


人民网福州1月13日电(钱嘉禾)生育,关乎国家民族昌盛,更关乎家庭幸福。“目前国家‘三孩’的政策实施并未取得大幅度提升我国生育率的预期成效,激励育龄群体的生育意愿成为落实人口新政策的关键所在。”在福建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期间,福建省政协委员、漳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黄淑红提交了《关于提高育龄群体生育意愿的建议》的提案,聚焦“优化生育环境”的问题。

福建省政协委员、漳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黄淑红。受访者供图

“经过前期调研,结果显示,影响生育意愿的三个因素主要是经济收入、身体健康状况、婚姻的满意度,分别占36.45%、29.79%、8.03%,经济因素是导致职业女性生育意愿持续低迷的直接动因。”黄淑红表示,除此之外,双方家庭(族)的经济支持、家中长辈帮忙带娃、职场发展、国家及地方生育相关政策、0—3岁托育服务水平、妇幼医疗保健服务水平、自身的生育体验、公共媒体的宣传等因素也对女性生育意愿有一定的影响。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黄淑红认为,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为生育提供支持,优化生育环境,将更好地为广大育龄群体解决后顾之忧,具有重大意义。

如何优化生育环境,提高育龄群体生育意愿?黄淑红认为,首先要包容婚育观念和行为的多样性,最大限度挖掘生育潜力,接受多样化、非传统的婚育行为,并提前做好政策应对准备。重视育龄人群生育能力的保护,合理利用辅助生殖技术满足不同类型群众的生育需求。建议参照北京、浙江等地,将辅助生殖技术纳入医保支付范畴,提高生育保险对住院分娩医保报销待遇水平,降低生育成本,释放生育潜能;同时,加快推行婚育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妇幼医疗保健服务水平。

“化解‘性别平等困境’,最大限度实现工作与家庭的平衡也十分关键。”黄淑红表示,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该在儿童抚育、劳动就业等公共政策的设计和制定过程中,充分吸纳性别平等理念,帮助育龄群体实现工作与家庭之间的平衡。

黄淑红说,一是扭转生育是女性专责的观念,积极鼓励父亲参与育儿过程和家庭责任分担。包括大力宣传父亲在家庭中的重要作用,形成示范效应;在制度层面确保男性能够且必须参与到育儿过程中,鼓励并倡导用人单位将产假转为带薪育儿假,为男女职工提供弹性工作制,适当放宽女性晋升年龄限制。二是在保障妇女就业权益的同时兼顾企业利益。建议通过税收优惠等方式,建立合理生育成本分担机制,降低企业承担的生育成本。

在“构建生育支持体系”方面,黄淑红建议政府部门和多种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最大限度缓解家庭生育养育压力。一是提供普惠性、高质量、可信任的0—3岁托育服务。建议完善生育相关举措,实施婴幼儿照护服务普惠项目,加快0—3岁托育机构建设,提高托育服务水平。二是多层次发力缓解教育焦虑,降低教育成本。建议改善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新增公办学校学位,改善学校环境;推动职校、技术院校发展,引导教育合理分流,构建多元化的人才培养路径。

此外,黄淑红还建议要深挖重视家庭文化传统,重塑家庭价值观。例如,充分发挥计生协、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在家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大力宣传倡导新型婚恋观,支持引导亲子产业发展,提升民众对于组建家庭、生儿育女的向往;推进生育文化三下乡、进社区,开发满足育龄群体需求、优质线上线下全生育周期健康促进教学资源,面向高校及中学在校学生、广大育龄群体,传播现代生育观念及技术,营造“想生,也能生”的友好生育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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