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新福建」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10月30日讯(记者李妙珠实习生林梓健)10月28日下午,漳州市妇联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市妇联、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全体干部,芗城区、龙文区妇联代表参加。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市妇联邀请了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全国妇联执委黄志丽专题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黄志丽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工作要求等方面,结合自身的工作经验和具体事例,向与会人员进行全面系统地解读,让大家深入掌握家庭教育的概念、意义,充分认识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漳州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黄淑红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顶层制度设计,将家庭教育由传统的“家事”上升为重要的“国事”,充分体现党和国家对家庭教育的高度重视。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妇联的职责使命,为做好新时期妇联家庭教育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黄淑红强调,全体妇联干部要认真学习家庭教育促进法,吃透工作要义,明确自身职责使命,更好地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要加大宣传力度,广大妇联干部要带头宣传,利用“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等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高人民群众的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要充分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优良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深化“最美家庭”“美丽庭院”“绿色家庭”等先进典型评选,持续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大力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要运用好社区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等阵地,发展壮大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开展多样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努力开创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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