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区胜利路部分路段下月起
“漳州市区胜利路部分路段下月起禁行超标电动车”下个月起,漳州市区将逐步限行超标电动车,违者将处元的罚款。
昨日,漳州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称,根据《漳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市区超标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从8月1日起,对市区超标电动车(挂黄牌)实行分阶段禁行管理。禁行的时间、区域、违规处罚如下:
8月1日起,胜利路自钟法路叉口至丹霞路叉口路段禁止超标电动车(挂黄牌)通行;
明年2月1日起,市区胜利路、建设路、瑞京路、钟法路、新华西路、新华东路、元光南路以内的区域禁止超标电动车(挂黄牌)通行;
明年8月起,市区全部禁止超标电动车(挂黄牌)通行。
对此,禁行后,执勤民警将对违法闯入禁行路段的超标电动车,处元罚款。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悬挂非芗城、龙文牌照的超标电动车,一律不准进市区路段通行,违者按照闯禁行区域严查严处。
而在此前,根据漳州市公安局年5月发布的办法,超标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含临时号牌和临时登记证),芗城、龙文区范围内有效,有效日期统一至年7月31日止,到期后自行失效,禁止在芗城、龙文区内行驶。不过,由于漳州市区的超标电动车数量庞大——有将近10万辆,禁行后将导致资源浪费、市场动荡等问题(本报年7月31日A7版曾作报道)。因此,漳州市政府研究决定,再延期一年,让超标电动车自然淘汰,并从今年8月1日起,以市区道路逐步禁行的方式,让超标电动车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附:
芗城交警致市民的公开信市民朋友们:根据“漳公综〔〕号”《漳州市公安局关于加强市区超标电动车管理的通告》,为巩固我市创城工作成效,决定自年8月1日起,对市区超标电动车(挂黄牌)实行分阶段禁行管理。为了方便广大市民朋友对市区超标电动车(挂黄牌)分阶段禁行管理的理解,现将禁行的时间、区域、违规处罚及相关要求通告如下:一、年8月1日起,胜利路自钟法路叉口至丹霞路叉口路段禁止超标电动车(挂黄牌)通行;年2月1日起,市区胜利路、建设路、瑞京路、钟法路、新华西路、新华东路、元光南路以内的区域禁止超标电动车(挂黄牌)通行;年8月起,市区全部禁止超标电动车(挂黄牌)通行。二、年8月1日起,路面执勤民警对违法闯入禁行路段的超标电动车将依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和《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福建省机动车管理办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处元罚款。三、电动车驾驶人应当持有准驾为F或E、D的驾驶证。驾驶超标电动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在有划分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行驶在机动车道,在同方向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应当靠右侧的机动车道行驶,在混合道路上应当靠右侧行驶,上路行驶的超标电动车需依法缴纳交强险。四、悬挂非芗城、龙文牌照的超标电动车一律不准进市区路段通行,违者按照闯禁行区域严查严处。市民朋友们,文明交通需要您的支持与参与,请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让我们一起共创和谐交通,共建文明城市。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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