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12月4日在国际金融论坛第十八届全球年会上公开回应独董制度改革。他表示,对市场各方完善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建议,中国证监会高度重视,已组织专门力量进行研究,将充分倾听各方意见,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推动系统完善,进一步明晰独立董事权责边界,加强履职保障、完善责任机制,支持和督促独立董事切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努力形成各方归位尽责、市场约束有效的制度环境和良好生态。
无疑,独立董事制度是上市公司治理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对于促进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有关部门着手研究完善独董制度安排,将更好发挥独董制度优势,改善独董生态。
重塑:独董生态有望进一步修复
被称为“中国集体诉讼第一案”的康美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于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在传递“零容忍”信号、发挥“惩首恶”作用的同时,该判决结果深深震撼了上市公司“独董圈”——康美药业5位时任独董被判承担5%或10%的连带赔偿责任。
“独董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矛盾凸显,独董应承担的责任和风险外显化,这将唤醒独立董事的权利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中央财经大学粤港澳大湾区(黄埔)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王瑞华指出。
康美药业案也将推动提升独董履职水平和上市公司治理水平。
“康美案具有重要的示范效应,会倒逼上市公司和独立董事深入思考,督促独立董事更加勤勉尽责、强化职业精神和专业能力、增强对公司的独立判断,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落实独董制度,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委员会主任汤欣表示。
此外,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康美药业案的判决对完善相关的独立董事制度、出台上市公司监管条例、修改公司法等都具有具体的借鉴价值。
热议:独董辞任并非“离职潮”
“康美案”对独立董事承担超过亿元的连带赔偿责任判决一出,立即引发了市场各方对独立董事的职业与制度的热议,突出表现在:辞职的独立董事突然增多,对独立董事制度的批评与质疑声不断。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记者查询近期数十位独董辞职情况发现,该情况属于正常范围,难言“离职潮”或“大逃亡”。
据不完全统计,自“康美药业案”一审判决作出至今,已有50多家上市公司发布独立董事辞职公告。独立董事辞职也与任职情况、个人情况等多种情况相关。除欣旺达、漳州发展、众信旅游、*ST游久独立董事因6年期满辞职外,木林森独董唐国庆职务变动为执行总经理,光弘科技独董邱乐群拟受聘为公司财务总监,剩余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辞职理由多为个人原因。
“从现有的统计数据上看,近期独董的辞职人数与往年基本持平,并未明显增加。就近两年独董辞职平均水平来看,年11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数量,没有明显高于平均水平;就各月独董辞职规模来看,11月的独董辞职人数也没有明显突增。”汤欣表示。
中国动力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王善君说,在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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