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当前严峻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近段时间,漳州市龙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集中执法力量,严厉查办一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案件,震慑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督促广大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切实承担市场主体的社会责任,共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
案例一
餐饮服务人员未佩戴口罩系列案
年4月5日,执法人员对辖区餐饮店进行疫情防控专项检查时,发现某餐饮店在从事餐饮服务的过程中,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第一条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餐饮店改正,但其仍未改正,依据《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的第三条规定,当场予以当事人罚款处罚。
《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作为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要求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有效提升疫情防控期间餐饮服务卫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自今年疫情发生以来,龙海区市监局共当场责令整改59起,其中查处31起,罚没元。
案例二
药品器械未明码标价、记录不完整案
年3月20日,区市监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对辖区内某药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药械储存阴凉区温度记录不完整。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区市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福建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元。
药店作为疫情防控“哨点”,检查中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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