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海峡两岸
(漳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
投稿截止时间为9月20日!!
一、名称与主题
一、大赛名称:
第四届海峡两岸(漳州)工业设计创新大赛
二、大赛主题:
绿色共享、创新融合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漳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漳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漳州市科技局、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支持单位:中国工业报社、中国食品报社、台湾工业设计协会、台湾产业与设计协会、台北工业设计协会、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西北工业大学、江南大学、闽南师范大学、福建省工业设计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福建省食品行业协会、福建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福建省工业设计协会、福建省工业文化协会、海峡国际设计网、漳州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高校和单位。
执行单位:漳州市工业设计协会
二、参赛对象与范围
参赛对象:
国(境)内外企业(含合资)、设计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个人设计师、设计爱好者,可以单位名义或个人名义参加。
参赛范围:
与漳州特色产业关联度较高,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消费结构升级需求,具备技术创新、文化创新、艺术创新、人本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等多种集成创新要素,有前瞻性的产品及作品,重点鼓励基于“互联网+”智能、绿色环保、制造+服务的设计理念与传统产品、产业融合的产品及作品参赛。
1、食品制造:以漳州特色食品、农副产品为主题,体现绿色食材、绿色生产工艺的设计理念的作品、产品;
2、产品包装:以体现漳州地方传统文化元素为特色的各种产品包装(以食品包装为主,如旅游产品、伴手礼等),参赛者可自行选择任何漳州食品或其他产品项目进行设计,通过包装对提升漳州传统地方文化和名优产品、品牌与消费者沟通传播功能展开设计;
3、家居用品及消费电子:仪器仪表、家用电器、光电产品、通讯产品;办公家具、客厅家具、卧室家具、书房家具、儿童家具、厨卫家具(设备)和辅助家具、卫浴建材等用于日常家居生活、办公用品及电子产品、器材;
4、智能装备及食品机械:数控机床、智能门窗、工业机器人、检测设备、食品加工机械设备等用于提高产品质量、劳动生产率、改善劳动生产环境条件的加工机械、装备及其零部件;
5、服务型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以漳州制造业中家居用品及消费电子、智能装备与食品机械中的名优产品为重点对象,从有利于延伸和提升价值链、提高生产率、产品附加值和市场占有率及效益为目的,基于“互联网+”智能技术和商业模式等,提出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的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型制造的定义及类型可查阅《中国制造》及《福建省实施《中国制造》行动计划》有关说明);
6、新材料:以近年来漳州制造业企业研发、创新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新功能、新用途的各种新材料(金属、非金属、有机、无机材料)为对象;
7、钟表:时钟、手表(由漳州市恒丽电子有限公司承办的“蓝光杯中国钟表设计大赛”活动另行专场举行)。
参赛作品类别:
(一)设计创意组
1、参赛对象:本公告第二条所有对象均可参加。
2、参赛内容:本公告第二条除钟表类外的所有参赛内容均可参加。要以引导市场消费升级为导向,设计出能引导或迎合消费新需求的具有前瞻性创意概念作品及方案。
(二)企业创新组
1、参赛对象:漳州市辖区内企业以企业名义参赛。
2、参赛内容:近二年(即年7月起至年6月止),本公告第二条除钟表外,漳州市企业在实施供给侧改革、产品转型升级中已量产上市销售的新产品或方案。
三、活动宗旨
结合漳州食品、电子、智能装备、家具、光电等特色产业的发展战略,营造特色产业的自主创新氛围,提升工业设计与绿色产品、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创新理念,搭建创新成果交流平台,促进两岸工业设计、智能制造与服务型制造交流合作,推进设计成果产业化。同时,通过大赛的宣传渠道,达到宣传漳州特色产业,提升漳州制造业品牌的认知度,推动漳州特色产业的转型升级。
四、作品要求
1、作品应为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跟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的、已在其它设计大赛上获奖的作品不得参赛。如因参赛者的剽窃作品、窃取商业秘密等行为所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参赛者自负,且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2、作品应符合本次大赛确定的参赛范围;
3、作品应贴近漳州产业现状,并充分考虑市场价值和可实现性;
4、入围作品需提供产品模型或实物。大赛组委会按产品模型元/件套给予补贴(含包装寄递物流等费用);
5、参赛作品在获奖后,如有发现并经核实存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组委会将取消其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证书等。
五、举办地点和时间安排
举办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海峡两岸(漳州)设计创意中心
作品征集时间:年5月1日-9月20日
作品初评时间:年10月上旬
入围作品公示:年10月中下旬
作品终评时间:年11月下旬
颁奖及展出对接时间:年11月下旬
设计创意组获奖成果对接及落地转化:年11月下旬—年11月底
六、奖项设置
1.设计创意组
注1:落地奖:指设计创意组获奖作品在漳州地区企业中进行成果转化的奖励。
2.企业创新组:
3.优秀组织奖
本大赛设置六个优秀组织奖,对积极组织参赛,参赛作品数量较多并取得优秀成绩的团体,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并给予每个获奖单位团体1万元奖金。
七、成果管理
1、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对参赛作品,除作者(或参赛单位)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获奖作品将在漳州台商投资区海峡两岸(漳州)设计创意中心长期公开展示。
2、入围作品模型属于组委会(贵重物品,由作者提出,酌情处理)。
3、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将协助并支持参赛者(参赛单位)优先与漳州市的制造业企业对接,推动设计成果产业化。
4、组委会可编制入围及获奖作品集,增强大赛影响力。
八、大赛优秀成果落地转化奖励政策
1、设计创意组作品在漳州落地转化后,获奖主体凭落地转化合同书到大赛组委会领取落地奖金。
2、获大赛优秀奖以上的作品在漳州落地转化的,落地转化费用(含成果转让费用)视同企业研发投入经费,符合科技成果资助条件的可享受漳州市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
3、获得企业创新组三等奖以上作品的漳州市企业均可享受漳州市《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的有关奖励政策。
4、漳州市各(县、市)区参赛作品投稿量和参赛企业数、大赛获奖优秀创意作品等落地转化成果列入“三抓三比,十项竞赛”中创新转型竞赛项目的考核。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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