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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中高考如何加分
今天
我们结合相关部门近日出台的文件来说说这事
高考
GAOKAO
01
这些少数民族考生可以加分
去年10月,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指出——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年起调整为5分,加分对象调整为全省19个民族乡的少数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等少数民族考生。其中:
年至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档时使用;
年至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仅面向省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年起取消少数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02
要求“三一致”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民族与宗教事务厅福建省公安厅发布《关于加强少数民族考生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少数民族加分对象的条件。
具体是:
年至年,少数民族考生高中阶段须在我省19个民族乡、高山(享受高山补贴)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具有3年完整户籍,且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学校具有3学年完整学籍,并有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方可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
其中——
??我省19个民族乡包括:福鼎市硖门乡、佳阳乡,福安市坂中乡、穆云乡、康厝乡,霞浦县盐田乡、水门乡、崇儒乡,蕉城区金涵乡,龙海区隆教乡,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连江县小沧乡,罗源县霍口乡,惠安县百崎乡,宁化县治平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庐丰乡、官庄乡。
??“3年完整户籍”:指考生高中阶段具有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区域内连续完整3年以上户籍(时间截至高考当年7月1日)。
??“3学年完整学籍”:指考生所就读高中阶段学校的学籍从入学之日至毕业,均在考生符合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阶段学校,并有连续完整的3个学年学籍。
??“连续3学年的实际就读经历”:指考生在“3学年完整学籍”的高中学校实际就读连续3个学年。
如考生在提出高考加分申请后至考试当年7月1日前,将户籍迁出符合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所在地,或将学籍转出符合享受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高中阶段学校,视为自行放弃少数民族考生高考加分录取照顾资格。
03
不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呢?
不符合高考加分录取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照顾政策。
04
如何申请录取照顾?
申请享受高考录取照顾政策的少数民族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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