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师范生免费教育试点办法(试行)》(闽教人〔〕48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生源福建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决定举办年福建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公开招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漳州市生源年应届毕业福建公费师范男生(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8月21日上午8:00—11:00。
地点:漳州市教育局和有关县、区教育局会议室
四、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在各县(市、区)教育局举办的“漳州市年福建公费师范生专项公开招聘”现场报名。其中,市直幼儿园专项公开招聘报名地点在漳州市教育局三楼会议室。
应聘人员须准时参加,现场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一寸免冠彩色近照3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入学时签订的《培养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并附上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
各有关县(市、区)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招聘条件与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面试。应聘者应如实提交上述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应聘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五、考试
1.根据闽教师〔〕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对报名到本县(市、区)小学(幼儿园)任教的公费师范男生进行面试考核,面试考核采用专家提问的方式。面试成绩满分分,70分为合格。市直校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相关招聘学校实施,县、区学校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人社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
2.市直幼儿园招聘岗位,按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3的比例,从报名考生在高校综合积分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报名人数确定。
3.各县(市、区)面试时间地点由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另行通知,请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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