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订阅哦~~漳州参加11.19事业联考招考人数:人报名网址:
一、招聘条件(一)报名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年10月12日至年10月11日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职位条件一览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6、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必须在年9月30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年9月30日)。报考者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其中:报考南靖县医卫技职位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成绩合格结论)等放宽到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二、招聘职位具体招聘职位请登录漳州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五、考试办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职位的具体考试方式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考试由市直和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各自负责组织实施。(一)笔试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试科目分别为:《综合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护理专业知识》,每个职位的笔试考试科目详见《职位条件一览表》。笔试卷面分为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0分;报考芗城区、南靖县、东山县、华安县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5分;报考漳浦县艺术类的事业单位,合格线为50分。笔试时间初定于年11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笔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2、报考芗城区、漳浦县、东山县、华安县的事业单位,职位要求招收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特殊文艺类人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5以内的(含1:5),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在1:5以上须先进行笔试,再按本方案规定进入面试环节。具体情况考生可通过《职位条件一览表》查询。3、加分规定(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且于年9月1日前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0;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必须是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或福建省生源。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的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免笔试只进行专业面试或专业测试不享受加分待遇。(4)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报,并于年11月14日—11月18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将有关加分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同时认真填写《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加分申请表》一份(到下载中心下载),报送报考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逾期按不加分处理。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二)面试1、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职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成绩满分为分,60分以上为合格;进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2、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3、进入面试的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的,应在面试前五天下午17:30之前提出书面申请由招聘单位确认,并及时报招聘主管部门备案,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自动放弃或审核未通过需要递补,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向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在报考该职位且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的报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4、公共知识面试由招聘单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按事业单位人员招聘有关规定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组织面试工作。各县(市、区)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面试方案,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否则成绩无效,责任由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承担。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5、涉及到有关专业面试方案须报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未经核准的方案不得擅自组织实施,否则成绩无效,责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专业面试、专业测试合格线为60分,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三)综合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与考核(一)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1:1的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二)考试只考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再相同,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的内容统一为公共知识面试。(三)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体检工作由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场复检或非当日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19号)等文件的要求(岗位对身体条件另有要求的,还须符合相应项目规定的标准),具医院结合实际确定。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五)体检不合格的职位和体检之前放弃的职位,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在报考职位且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的报考者中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六)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考核内容和标准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招考主管部门开出调档函后,报考者必须在3个月内将个人档案寄到事业单位招考主管部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七、聘用(一)对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招考单位签订《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有关待遇。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到招聘主管部门办理手续的,视同自动放弃,不再递补。(二)所有招聘人员都实行试用期一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重新参加考试),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予以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县(市、区)单位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作出给予解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一)关于递补程序:考生在体检前主动放弃的职位可以进行递补,递补环节只进行一轮,再出现放弃的,原则上不再递补,个别特殊的职位需要进行第二轮递补的,必须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非考生主动放弃的职位原则上不再递补,需要进行递补,必须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是参考教育部关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三)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职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四)拥有“双专业”(不含辅修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一学历(位)报考。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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