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公布了两起因违规电焊
引起火灾的典型案例
2名男子被处以
行政拘留10天
根据消防法律法规
违规电焊起火
需承担
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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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电焊起火 案例(一)
年3月11日14时20分,漳州开发区金海峡附近物流城厂区内便携式油罐起火,接到报警后,漳州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立即组织2部消防车和12名消防队员赶往现场处置。
被告人农某某
经漳州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监督员对现场进行勘察、调查、询问取证,认定起火原因为违法嫌疑人农某在集装箱电焊时焊渣掉落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农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违规电焊起火 案例(二)
年12月28日13时36分,龙海市九湖镇下庵村琥珀岭床垫厂火灾。接到报警后,指挥中心立即调派4个消防救援站、6部消防车、36名消防员赶赴现场处置。火灾过火面积约平方米,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约42.70万元。
被告人蒋某某
经龙海市消防救援大队事故认定起火原因系违法嫌疑人蒋某在饲料堆垛上进行电焊作业时产生的焊渣掉落引燃周边可燃物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蒋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来源:漳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全媒体工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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