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住建局进一步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审批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审批的通知

漳建审〔〕2号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根据福建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升审批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闽建审改〔〕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审批,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扩大实施范围

在现有无纸化审批事项基础上,新增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三个事项,事项对应的申报材料及批复文书均实行电子化,实现“不见面审批”。

二、调整申报方式

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审批后,建设单位在申报该事项时,仅需在漳州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上提交相应的电子材料或扫描件即可,无需前往审批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批复文书将以电子证照等电子化形式反馈至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无需前往审批窗口领取纸质文书,只需从网上下载后自行打印即可。

三、优化审批流程

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审批后,根据全省“五级十五同”审批规范流程,进一步优化“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及“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流程,对审批涉及的收费缴费采取告知承诺制方式进行收取。

四、加强批后监管

推行全流程无纸化在线审批后,相关业务科室应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核查。对违反法律法规或超出审批范围施工的及时责令整改、处罚或停工;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应对项目实行全覆盖例行检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依法撤销审批并追究申请人的相应责任,将其纳入信用体系进行通报监管。

五、其他

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高新区)住建局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对个别县区事项审批职能不在住建系统的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同时,要通过多种方式全面公开改革内容、审批流程、办事指南等,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宣传报道改革成效,加强舆论引导,增进市场主体对无纸化改革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进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4月6日




转载请注明:http://www.zhangzhoushizx.com/zzsjt/12377.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