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环办〔〕64号),2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评价结果如下:
空气质量排名
2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2.22~3.42,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华安县、东山县、诏安县、漳浦县、南靖县、云霄县、长泰县、龙海市、龙文区、平和县、芗城区。
达标天数比例
2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96.2~%,平均为98.3%;东山县、长泰县、龙海市、平和县、芗城区各超标1天。
主要污染因子
2月份诏安县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漳浦县、云霄县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其余各县(市、区)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
有效监测天数
2月份龙文区、芗城区有效监测天数为27天,平和有效监测天数为26天,其余各县(市、区)有效监测天数为28天。
2月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
排名
县(市、区)
综合
指数
达标天数比例(%)
首要污染物
1
华安县
2.22
细颗粒物
2
东山县
2.24
96.4
细颗粒物
3
诏安县
2.49
可吸入颗粒物
细颗粒物
4
漳浦县
2.53
可吸入颗粒物
5
南靖县
2.62
细颗粒物
6
云霄县
2.63
可吸入颗粒物
7
长泰县
2.84
96.4
细颗粒物
8
龙海市
2.89
96.4
细颗粒物
9
龙文区
3.18
细颗粒物
10
平和县
3.19
96.2
细颗粒物
11
芗城区
3.42
96.3
细颗粒物
蓝房网整合编辑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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