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漳州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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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我市出台实施方案,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缩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一、总体要求

  改革内容

  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涵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以及水、电、气、通信、广电网络等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房建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

  改革目标

  年上半年,房建市政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7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投资项目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装饰装修工程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初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年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并与省和国家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

二、统一审批流程

  精简审批环节

  全面梳理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不必要的审批事项,公布审批事项清单;下放审批权限。

  规范审批事项

  严格控制审批事项范围,不得超过上级政府的清单范围,统一审批事项名称和法律依据,明确各项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事项,并实行动态管理,年6月底前,将审批事项清单报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合理划分审批阶段

  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年6月底前,要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管理办法。

  分类制定审批流程

  年6月底前,参照国家和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分别制定房建类、市政类、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社会投资类以及小型项目等不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明确审批阶段、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和审批时限。

  强化项目前期服务

  实行“一次征询”明确建设条件,由该牵头部门在工程建设项目开始策划至首个审批阶段前,组织项目可行性评审辅导会,征询各相关部门意见后,一次性明确建设条件和审批方式,明确管理指标要求,细化涉及风貌保护、基础设施保护、安全保护项目特别论证的标准、程序和路径,做到“一次征询、一文告知”。

  实行联合审图和联合验收

  将消防、人防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逐步推行电子图审。明确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和审查时限。实行联合验收。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限时联合验收,统一竣工验收图纸和验收标准,统一出具验收意见。对于验收涉及的测绘工作,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年6月底前制定联合验收管理办法。

  推行区域评估

  年6月底前,制定区域评估实施细则。在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区域,推行由政府分区域统一组织区域评估,评估成果公开共享,以节省按项目分别进行评估所花时间。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的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单独进行项目相关评估审批。

  推行告知承诺制

  年6月底前,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管理办法,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审批事项清单及具体要求及事中事后监管。

三、统一信息数据平台

  年6月底前建成我市审批管理系统,并与省和国家管理系统对接。审批管理系统要具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县区联动、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年12月15日前,实现与其他有关平台系统互联互通。制定审批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指导和监督。

四、统一审批管理体系

  “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年6月底前由自然资源局牵头制订出台漳州市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运行规则,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提高建设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工作效率。

  “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整合各相关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服务窗口,统一进驻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设立审批服务窗口,嵌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综合窗口,完善部门窗口“同步分办”“前台受理,后台审核”机制,综合窗口统一收件、统一出件。年6月底前制定市县两级“一窗受理”的工作规程。

  “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

  各审批阶段均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各阶段牵头单位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每一个审批阶段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报材料。不同审批阶段的审批部门应当共享申报材料和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

  “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

  年6月底前基本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建立审批协调机制,协调解决部门意见分歧。建立跟踪督办制度,实时跟踪审批办理情况,对全过程实施督办。

  编制收费清单和试行“一站式”收费

  清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和相关中介服务收费、保证金,调整并公布收费清单和保证金清单。探索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一站式”服务窗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相关收费实行集中式缴纳,大幅度减少缴费次数。

五、统一监管方式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级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以告知承诺事项为重点,年6月底前制定并实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和监督检查办法。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年6月底前,建立并实施红黑名单制度,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信用信息平台,加强信息联通共享,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严格监管,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

  规范中介和市政公用服务

  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供气、供电、供水、排水、广电网络和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和中介服务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标准和办事流程,规范服务收费。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建立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中介服务行为的全过程监管。市政公用服务要全部入驻政务服务大厅,实现统一规范管理。

媒体解读:漳州缩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

  方案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将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即在审批流程上,涵盖从立项到竣工验收,以及水、电、气、通信、广电网络等公共设施接入服务全过程。在工程项目类别上,覆盖房建市政工程、交通工程和水利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事项。

  审批制度改革后,房建市政工程政府投资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70个工作日以内,小型投资项目压缩至50个工作日以内,装饰装修工程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交通工程、水利工程项目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同时将初步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年底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将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并与省和国家建设工程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对接。此外,还将实现“四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

(闽南日报记者苏奕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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