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牌照申请条件和资质办理流程指南》适用于福州市、泉州市、厦门市、莆田市、三明市、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等福建省下辖各市、区、医院的相关流程和申请条件说明。
医院牌照申请办理指南
1、医院牌照申请条件
1-1、医院的,可以按照设置医疗机构许可审批权限,向权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申请办理
1-2、已经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实体医疗医院,医院作为第二名称的,可以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发证机关申请办理
2、医院行政主管部门
2-1、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办理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61号省卫健委6号楼1层行政服务中心1号至4号窗口;
交通指引:8路、18路、19路、20路、75路、78路、路、路、路、路、路、路公交至卫生厅(医院)
3、医院牌照申请所需材料
3-1医院所需材料
1、《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书》、《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医疗机构分类登记审批表》
2、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3、所依托实体医疗机构的地址
4、建筑设计平面图
5、资信情况承诺书
6、协议书(申请设置方与实体医疗机构共同签署医院)。
7、授权委托书
3-2在现有医疗机构设医院所需材料
1、福建省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申请书
2、与福建省互联网医疗监管平台对接情况说明
3、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互联网诊疗服务信息系统的合作协议书
4、互联网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及科室设置情况
5、医院各科室卫生技术人员情况汇总
6、医院设备设施情况说明
7、医院规章制度
8、授权委托书
4、医院牌照行政审批流程
福建医院牌照办理行政审批流程
第一步:受理
办理人:林薇办理时限:1工作日
审查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正)》
办理结果:拟同意受理
第二步:审查公示
办理人:伍越办理时限:5工作日
审查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正)》
办理结果:通过/不予通过
第四步:审查
办理人:张国安办理时限:7工作日
审查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正)》
办理结果:拟同意设置
第五步:决定
办理人:柳红办理时限:7工作日
审查标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修正)》
办理结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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