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十大检察业务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


                            

年10月,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改革后的内设机构为16个,其他机构2个。第一至第八检察部的主要职能,涵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其中,“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重大刑事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刑事执行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今起转发最高检“走近人民检察系列视频”,欢迎社会各届在了解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大检察”业务的同时,对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各个业务部门的检察职能进行了解。

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经历了系统性、重塑性、重构性改革,检察职能被系统地划分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与之相对应的“十大检察厅”也崭新亮相!

各个检察厅的职能是如何划分的?他们如何围绕主责主业履职尽责?最高检新媒体推出系列视频,带您走近十大检察厅,了解十大检察业务!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职能与最高检第十检察厅的职能基本对应,本期,我们将通过最高检“第十检察厅”视频,带大家了解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职能!

(“走近人民检察系列视频”之“第十检察厅”)

漳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职能介绍

负责受理向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的控告和申诉。承办漳州市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国家赔偿案件和国家司法救助案件。负责检察服务中心具体工作。对下级检察院相关业务进行指导。

部分文字来源于漳州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干部处

视频转自最高人民检察院


转载请注明:http://www.zhangzhoushizx.com/zzshj/14168.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