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构建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促进机制的部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漳州市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扶持创业带动就业,漳州市创业支持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形成创业创新类七项政策清单,政策内容如下:省级(市级)孵化基地资助、初创企业人员高层次进修补助、一次性创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大中专毕业生省级(市)级创业项目资助、公共创业服务补助、购买社会专业化创业服务。(清单后附各级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创业创新类政策清单:
(一)省级、市级孵化基地资助
1.补贴对象:利用现有房屋和闲置厂房等兴办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大本营、众创空间等,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指导服务和政策扶持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和各类社会组织等。
2.补贴标准:申报项目经资格审核、推荐申报、实地考察等评审流程并入围的,评为省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50万元资助,评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的给予20万元资助。省、市级项目同时评审,项目资助省级、市级不同时享受。
3.申领流程:根据通知,申报省级孵化基地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公共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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