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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
《年关于调整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的通知》
漳浦县年缴存上限标准上调为元,
下限标准调为元
随着公积金缴存调整
有读者向楼市小编询问
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与贷款所需要的条件
现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
住房公积金提取说明Ⅰ
提取的条件
本市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在本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本市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离休、退休的;
(四)调离本市或出国(境)定居的;
(五)民政部门确认的本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用于支付房租的;
(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伤残为一级至四级),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一年后,未重新就业和续缴住房公积金的;
(八)单位依法宣告破产,职工办理失业登记,并停缴住房公积金的;
(九)职工被人民法院判刑,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处没收个人财产的。
另外,考取研究生、博士生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到外地就读,以及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在本市以外被新单位正式录用、聘任或招工(需经当地劳动或人事部门认可)的,可视同“调离本市”办理。
Ⅱ
提取的材料(未特别说明的均需提供原件)
1、缴存职工有效身份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者到公积金中心签署未婚登记具结书);
3、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代办的提供);
同时根据以下情况分别提供对应材料:
01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房)提取
(应在合同备案信息表格备案日期之后一年内办理。)
4、购房合同;
5、购房发票(需符合最低首付政策);
6、合同备案信息表(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证明书);
7、开发公司的账户证明(购房合同上有体现需转入账户的无需另外提供);
8、购房人家庭《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由购房人家庭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应包含购房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的查房信息且体现本次所购住房);
9、异地户籍证明(异地购房的还需提供购房人夫妇任一方的异地户籍证明);
10、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属于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的需提供,购房人需在购房所在地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含]以上[缴存地在漳州地区以外的需提供缴存证明],所购住房应为购房人家庭首套住房)。
注:购买首套房且未享受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或享受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0%。
02
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提取
(应在《不动产权属转移涉税信息联系单》日期之后一年内办理。)
4、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5、契税完税发票、房产/土地使用权权属转移涉税证明(即契税的税收完税证明、不动产权属转移涉税信息联系单,涉税信息未显示住房计税价格的还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6、转入账户信息(房产出让方为单位的,提供该单位交款账户证明);
7、购房人家庭《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由购房人家庭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应包含购房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的查房信息且体现本次所购住房);
8、异地户籍证明(异地购房的还需提供购房人夫妇任一方的异地户籍证明);
9、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属于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的需提供,购房人需在购房所在地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含]以上[缴存地在漳州地区以外的需提供缴存证明],所购住房应为购房人家庭首套住房)。
注:①购房人及共有权人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房价的60%;②同一套住房因多次交易第二次(含)以上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的,距上一次提取的时间间隔应达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办理。
03
购买单位剩余公有住房(房改房)提取
(应在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日期之后一年内办理。)
4、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5、《单位公有住房出售价格核准表》(由当地房改部门核准的表格,也可以是《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等);
6、出售公有住房专用账户证明(或售房单位开具的缴款账户证明);
7、购房人家庭《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由购房人家庭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应包含购房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的查房信息);
8、异地户籍证明(异地购房的还需提供购房人夫妇任一方的异地户籍证明);
9、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属于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的需提供,购房人需在购房所在地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含]以上[缴存地在漳州地区以外的需提供缴存证明],所购住房应为购房人家庭首套住房)。
04
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
(应在《拆迁安置协议》或《超面积部分购房合同》日期之后一年内办理)(超过一年的见第4点)
4、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协议已超过一年且无超面积部分购房合同的,还需提供开发公司最近一年内发出的交房通知或催缴款证明);
5、转入账户信息(提供开发公司账户证明);
6、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产权证复印件加盖房产公司公章,需提取支付补差价的提供);
7、超面积部分购房合同(需提取支付超面积房款的提供);
8、购房人家庭《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需提取支付超面积房款的提供,由购房人家庭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应包含购房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的查房信息);
9、异地户籍证明(异地拆迁安置房的还需提供购房人夫妇任一方的异地户籍证明);
10、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属于提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购房人需在拆迁安置房所在地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含]以上[缴存地在漳州地区以外的需提供缴存证明],所购住房应为购房人家庭首套住房)。
05
购买拍卖房提取
(应在《拍卖成交确认书》日期之后一年内办理。)
4、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5、拍卖成交确认书;
6、交款凭证(已付款票据、缴纳成交佣金或保证金凭证);
7、购房人家庭《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由购房人家庭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应包含购房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的查房信息且体现本次所购住房);
8、异地户籍证明(异地购房的还需提供购房人夫妇任一方的异地户籍证明);
9、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属于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的需提供,购房人需在购房所在地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含]以上[缴存地在漳州地区以外的需提供缴存证明],所购住房应为购房人家庭首套住房)。
备注:购房人及共有权人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成交价的60%。
备注:购房人及共有权人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成交价的60%。
06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
(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日期之后一年内办理。)
4、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由证照库调取,或《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6、工程预(决)算书
7、建房人家庭《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由建房人家庭建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应包含建房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的查房信息);
8、异地户籍证明(异地建房的还需提供建房人夫妇任一方的异地户籍证明);
9、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属于提取直系亲属公积金的需提供,建房人需在建房所在地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满六个月[含]以上[缴存地在漳州地区以外的需提供缴存证明],所建住房应为购房人家庭首套住房);
备注:①省电子证照库建设过程中,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能调阅可直接办理,若由于数据不完整等原因调阅不到但确属事实存在的证照,仍可提供原件供核对办理;②建房人及共有权人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不超过房屋造价的70%。
07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应在《C、D级危房鉴定等级报告》日期之后一年内办理。)
4、缴存职工一类银行储蓄卡;
5、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具备危房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C、D级危房鉴定等级报告);
6、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可由证照库调取);
7、工程预(决)算书。
备注:省电子证照库建设过程中,若不动产权证书能调阅可直接办理,若由于数据不完整等原因调阅不到但确属事实存在的证照,仍可提供原件供核对办理。
Ⅲ提取流程住房公积金贷款说明Ⅰ
贷款对象及条件
1、在申请时能按规定连续、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
2、在漳州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除别墅以外申请人家庭拥有所有权的首套或二套自住住房。
3、借款人家庭在本市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申请的应在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满一个月后。
4、具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记录良好,有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Ⅱ
贷款金额、期限及利率
1、贷款期限: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控制在借款人离退休年限顺延5年,最长不得超过30年。
购买二手、拍卖、房改住房的,贷款期限与所购住房已使用年限相加之和不得超过30年。
2、贷款金额的核定:可贷额度为以下几项计算的最低值。
现行贷款最高限额: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双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3、贷款利率:
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以上3.25%,五年以下2.75%
职工家庭购、建首套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职工家庭购、建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上述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Ⅲ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限
1.购买商品住房需在房屋封顶后办理;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两证合一的为《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日期之后十八个月内办理;
3.购买二手、拍卖、房改住房应在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日期三个月内办理;
4.大修自住住房应在具备危房鉴定资质的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后十二个月内办理。
Ⅳ
申请贷款时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未特别注明的均指原件)
1、《漳州市个人住房政策(组合)性贷款申请表》原件二份,各附: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在贴息贷款运行阶段需面签《漳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告知单》)。
2、身份证(申请人、配偶、共有权人均需提供)。
3、户口簿(申请人、配偶、共有权人均需提供)。
4、还贷卡(银行一类储蓄卡)。
5、结婚证(未婚者面签无婚姻登记具结书)。
6、征信报告(申请人、配偶、共有权人均需提供)。
7、查房信息:申请人家庭在公积金缴存所在地和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含申请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查房信息,除房改购房外应体现本次所购、建住房,大修自住房不需提供)。
8、贷款用途材料:
01
购买商品房(一手)提供:
①购房合同;
②购房发票(需符合最低首付政策);
③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申请书(证明书)。
02
买卖交易存量房(二手)提供:
①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可由证照库调取);
②存量房买卖合同;
③税收完税证明(契税)、不动产权属转移涉税信息联系单(完税证明或涉税信息未显示住房计税价格的还需提供增值税发票);
④已付款收据;
⑤房屋竣工时间证明:一般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也可通过标明竣工时间的不动产权证或估价报告等有效材料佐证)。
03购买拍卖房提供:
①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可由证照库调取);
②拍卖成交确认书;
③交款凭证(已付款票据、缴纳成交佣金或保证金凭证);
④房屋竣工时间证明:一般提供竣工验收报告(也可通过标明竣工时间的不动产权证或估价报告等有效材料佐证);
⑤转入账户信息(拍卖行开具的缴款账号证明或申请人的银行一类储蓄卡)。
04购买房改房提供:
①过户后《不动产权证书》(可由证照库调取);
②出售剩余公房购房合同(或购买公房协议书等);
③房改部门审批的单位公有住房出售价格核准表(或出售公有住房计算表等);
④出售公有住房专用账户证明(或售房单位开具的缴款账户证明)。
05建造或翻建自住房提供:
①建成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可由证照库调取);
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由证照库调取,或《村镇个人住宅建设许可证》);
③房地产估价报告二份(具备资质评估机构出具)。
06大修自住房提供:
①《不动产权证书》(可由证照库调取,未办理两证合一的为《房屋所有权证》及《国有土地使用证》);
②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具备危房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C、D级危房鉴定等级报告);
③房地产估价报告二份(具备资质评估机构出具)。
Ⅴ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以上资料来自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问答环节1Q哪些房子可以使用公积金?A
办理购、建、大修自住房提取及还贷提取不适用于别墅,不适用于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
2Q夫妻双方公积金可以合并使用吗?A
可以合并使用。夫妻一方可以通过增加配偶登记共同办理还贷提取。
3Q公积金贷款自动还款的顺序是什么?A
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职工补充公积金、配偶按月住房补贴、配偶补充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配偶住房公积金。
4Q公积金账号余额可以付首付吗?A
不可以。
Q异地缴交公积金,在漳浦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A
可以。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漳浦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漳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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