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1、3标段)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土建施工总承包(3标段)(招标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交通[]80号、闽发改网审交通[]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角美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政府投入40%+企业项目市场化融资60%,招标人为漳州市角美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台商投资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起于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龙江明珠站,止于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起点林埭西(不含),全长9.公里,全为地下敷设,设站7座,分别为龙江明珠站、石美站、角江路站、龟山站、文圃路站、角海路站、社头站,新建社头车辆段1座和社头主变电所1座;本标段招标为2站2区间:龙江明珠站(含)~石美站~角江路站(不含),正线线路长度约2.km,起点为龙江明珠站,终点为石美站~角江路站区间大里程端,土建投资估算约为6.09亿;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1标段范围为2站3区间、出入段线区间:文圃路站(不含)~角海路站~社头站~林埭西站(不含)、出入段线区间,正线线路长度约5.km,出入线线路长度约m,起点为文圃路站~角海路站区间小里程端,终点为社头站~林埭西站大里程端。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线探挖、管线迁改、临时保护、交通疏解及辅助设施工程等),基坑降水,土石方开挖及外运,车站主体及附属围护结构,车站主体结构及出入口、风亭等附属结构,盾构法区间及其联络通道、废水泵房等附属结构,明挖区间,区间风井,接地及杂散电流防护,道路及桥梁拆除及还建,河道改移及恢复,路面及绿化恢复,附属土建工程,人防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具体里程桩号、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3标段为2站2区间,龙江明珠站(含)~石美站~角江路站(不含),正线线路长度约2.km,起点为龙江明珠站,终点为石美站~角江路站区间大里程端,土建投资估算约为6.09亿。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管线探挖、管线迁改、临时保护、交通疏解及辅助设施工程等),基坑降水,土石方开挖及外运,车站主体及附属围护结构,车站主体结构及出入口、风亭等附属结构,盾构法区间及其联络通道、废水泵房等附属结构,明挖区间,区间风井,接地及杂散电流防护,道路及桥梁拆除及还建,河道改移及恢复,路面及绿化恢复,附属土建工程,人防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具体里程桩号、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市[]号}《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号文、建市20号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中车站建筑由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可承担大型规模市政公用工程的项目,本项目地下交通:隧道工程单洞洞长≥米且车站工程单项工程合同≥万元,属于大型项目;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根据闽建筑函〔〕64号精神,结合项目特点设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标段:人民币壹拾贰亿零伍佰壹拾捌万捌仟柒佰伍拾伍元伍角陆分(.56元)元
3标段:人民币伍亿柒仟玖佰零陆万捌仟伍佰柒拾壹元叁角贰分(579061.32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1标段土建施工工期为个日历天,3标段土建施工工期为个日历天;
2.6标段划分(如果有):厦门市轨道交通6号线漳州(角美)延伸段工程总共有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1、3标段;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42号及相关规范、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及以上标准;一次合格率达%、争创省优。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中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2.8亿元的地下车站及区间土建施工[施工总承包工程(含土建工程)]业绩。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1标段、3标段)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35号及闽建办筑〔〕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5号文、闽建建〔〕4号文及其它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50号的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④根据年02月07日发布的《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重点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情况的通报》闽发改重点〔〕86号文的要求,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C级的单位,在文件发布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业绩信誉被评价登记为D级的单位,在文件发布起二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若在本项目评标时年度省重点项目参建单位业绩信誉登记情况通报未公布则按年度的执行。⑤根据闽建筑〔〕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高检会()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⑦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如采用年度保证金的应提交年度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如采用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需提交保函原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到开标现场参加核验;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提交地点(开标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角美动车站对面)。⑧根据闽建筑函〔〕64号、闽建办筑函〔〕44号的规定,年度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及其使用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龙头企业无需提供相应业绩等要求不再适用,本招标文件中涉及到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龙头企业业绩的均不适用。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2月28日08:00:00至年1月1日17:3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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