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符合条件名单公示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对象经小溪镇政府、县民政局初审、复审严格把关,现已经县住房保障审核小组审核通过,为了审核工作的透明度,保证审核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符合条件对象和不符合条件对象名单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于年10月26日至11月01日。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疑义的,请提供有关书面举报材料于年11月01日前报送县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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