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12366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以契税计税


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年第73号)规定:“二、纳税人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一)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契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二)年5月1日及以后缴纳契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北京中心

责任编辑:于燕-

欢迎联系我们:

TEL:(厦门)

(自贸区)

(泉州)

(漳州)

地址1:原







































北京中科医院曝光
白殿风



转载请注明:http://www.zhangzhoushizx.com/zzsmj/5652.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