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漳州检察构建四位一体社区矫正监督模式


会议现场。漳州检察供图

平安,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守护平安,是检察机关基本的职责。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是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能帮助矫正对象矫正犯罪心理和行为恶性,促进其顺利回归社区,也有益于维护社会的安定稳定,有助于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

“检察监督纠正脱管、漏管工作是检察机关参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漳州市检察机关主动扛起参与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日常检察监督,防范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近日,漳州市人民检察院二级高级检察官沈延辉就核查纠正脱漏管工作带队深入各基层检察院开展检查督导时强调。

近年来,漳州市检察机关以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为抓手,不断完善“四位一体”的社区矫正监督模式,即“检察官室+巡回检察+信息核查+社会治理”,实现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常态化核查监督,助推市域治理和平安漳州建设。

搭建“一”平台:全面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室

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在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搭建平台——社区矫正检察官室,并率先在福建省实现社区矫正检察官室全覆盖。制定《社区矫正检察官工作细则》,明确检察官室职责,规定社区矫正检察官每周有一天到社区矫正中心驻点办公,开展日常监督。

探索“一”机制:试点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参照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机制,结合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试行“基层检察院常规巡回+市级院交叉巡回”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机制。根据日常驻点中发现问题,基层检察院每月选择一个司法所实地巡回检察,掌握基础工作情况。市检察院将每月收集汇总的月工作动态进行分析研判评估、适时组织全市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对县(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将驻点与巡回相结合,以点带线,从线到面监督,有效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提升。

强化“一”技术运用:信息化核查

在日常驻点检察工作中,立足检察机关统一业务系统的业务数据,通过联网福建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采取数据比对的方式,对每月新增、减少、异地交付社区矫正罪犯情况实施动态掌握。巡回检察时,注重与公安、司法行政单位等联动,通过数据信息互通,及时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等问题,提高了法律监督的公开性、及时性和有效性。如南靖、漳浦县检察院开展巡回检察时,联合司法局向派出所发出商请协查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期间到外地入住宾馆等动态记录的委托函,结合在司法所调阅的工作记录,逐一核查比对,发现个别社矫对象存在“不假外出”的情况,并通报司法行政机关予以纠正。

紧扣“一”中心工作:社会治理效能提升

践行“治本安全观”的新理念,创新教育管理帮扶工作,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更好地融入社会。立足长治长效,对于一些苗头性、一段时间普遍性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类案检察建议,推动其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制度机制来治本,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治有长效。围绕向社会输送守法公民的“合格产品”“放心产品”,长泰区检察院联合社区矫正管理局在10家企业成立社区矫正帮扶基地,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就业问题解决生活困难,促进社矫对象改过自新、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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