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福建省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个部门印发《漳州市促进年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十二条措施》,推动全市一季度经济发展高于全年预期目标,实现“开门红”。
(图源: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其中,在有效激发消费活力方面提到优化购房所在地房产查询。《十二条措施》提出“明确区分芗城区、龙文区为独立的首套房、改善性住房认定区域范围,优化购房所在地房产查询,芗城区和龙文区分别为购房人出具不动产查询结果,并落实相应政策”。
根据《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规定,漳州市住房商业贷款实行“认房不认贷”政策,“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时,家庭成员在新购商品住房属地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家庭成员在新购商品住房属地住房情况由属地不动产登记中心根据居民家庭申请或授权,提供查询服务并出具查询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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