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
“顽瘴痼疾”有关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小组下发的《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现将全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举报内容面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违反以下规定: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2.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整治政法干警及其家属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在职政法干警、离任干警(原领导班子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政法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政法干警在离任两年内)、政法干警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等问题。
三、整治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问题
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社区矫正等部门违规违法审核把关不严、违反程序或程序不完备、监督不力、提供便利等问题。
四、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问题
重点整治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等问题。
五、整治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问题
法院、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其他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干警在离任三年内,其他人员在离任两年内违规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违规担任律师、法律顾问或以其他方式充当司法掮客从中牟利等问题。
六、整治政法系统行业部门及人民群众反映的其他突出问题
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问题、执法司法监督不力问题、形式主义问题、官僚主义问题等。
漳州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4月21日
来源:漳州政法
原标题:《漳州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整治“顽瘴痼疾”有关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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