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消息:
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有调整!
根据文件,从年7月1日起,缴存比例最高为12%,最低为5%:
◇月缴存额(包括个人及单位缴存部分)上限从去年的元调整为元。
◇下限标准: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市、漳浦县、长泰县、东山县、招商局漳州开发区从去年的元调整为元;云霄县、诏安县、南靖县、平和县、华安县从去年的元调整为元。
◇中央驻闽单位缴存比例最高为12%,月缴存额上限从去年的元调整为元。
漳州新闻网
转载请注明:http://www.zhangzhoushizx.com/zzsly/12126.html